This page looks plain and unstyled because you're using a non-standard compliant browser. To see it in its best form, please visit upgrade to a browser that supports web standards. It's free and painless.

宜蘭縣中小學班級部落格平台 會員登入 會員註冊

本會訂於99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6時假本會2樓會議室,召開本會第7屆第14次常理會議,開會通知詳如附檔,請 查照。

發文-990072號:第7屆第14次常理會議_開會通知.doc

 

主旨:通知 貴會「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合約屆期終止由。

說明:
 一、貴會「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99年度8月之續保作業,至8/24日止其退保人數達58人,已超過全部投保人數115人之四成。
 二、依本公司與 貴會簽訂之合約書訂定,「若甲方所屬會員之原投保主被保險人續保未逾六成者,本續保合約能仍不生其效力」;故自99年度08月01日當日零時起,終止續保合約之效力,貴我雙方一切的權利及義務並同時終止。

1.收文-99200號:新光人壽函本會「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合約屆期終止由.pdf
2.收文-99200號:(副本).pdf

 

本會辦理研習,歡迎會員教師踴躍報名。
縣內國中小教師請上EIP報名,高中職教師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會員資格以99年度為準  *** 

----------
99年9月8日(三)13:30-15:30
我所看見的教育-專題講座 (第4場)
學進國小
講師:
蔡金山(宜蘭縣家長協會常務監事)
鄭文嵐(宜蘭縣家長協會理事)

蔡金山先生的閱歷豐富,對教育有獨到的見解;鄭文嵐校長長期關心教育,相信能給大家不同的思考方向。

*參與此場研習的老師,我們將贈送”宜蘭河的故事”書一本

----------
99年9月11日(六)10:00-12:30
新教師、新教育—教育發展趨勢研習(我對教育的想法) (第2場)
復興國中
講師:李家同(總統府資政,國立清華大學教授。)

李家同教授長期關心台灣的教育,演講內容精采,請大家不要錯過此次難得的機會!

*參加此場研習的老師,我們將贈送”李家同談教育”書一本。

----------
99年9月15日(三)13:30-16:30
不能沒有你-班級經營中教師應具備的法治素養研習 (溪北場)
宜蘭市中山國小
講師:蔡偉森(現任台北縣文山國中教師、台北縣教師會第六屆政策部主任、台北縣教師會第六屆理事、台北縣第七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曾任台北縣教師會第五屆法規部主任。)

面對現今多變的社會,老師更應具備足夠的法治素養,特別是在教學現場中,不要讓一時的疏忽抹煞老師您對教育的付出,所以千萬不可錯過此次的研習機會。

----------
99年9月18日(六)14:00-17:00
新教師、新教育-教育發展趨勢研習(我對教育的想法) (第3場)
國立羅東高工
講師:李家維(科學人雜誌總編輯、清華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

李家維教授現任科學人雜誌總編輯、清華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長期關心台灣的科普教育,他認為再怎麼艱深冷僻的科學,都該能轉化成大眾的知識。演講內容精彩可期!

----------
99年9月23日(四)13:30-15:30
教育合夥人-分享研習 (第4場)
冬山鄉冬山國小
講師:高淑玲(冬山國小教師)

高淑玲老師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與家長的互動關係良好,將提供老師更多班級經營、親師溝通的經驗。

*參加此次場研習的老師,我們將贈送”曼德拉的禮物”書一本。

----------
99年9月29日(三)13:30-16:30
不能沒有你-班級經營中教師應具備的法治素養研習 (溪南場)
羅東鎮北成國小
講師:吳昌倫(宜蘭縣宜蘭市南屏國小教師、本會監事、台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宜蘭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主席。)

吳昌倫老師的法學素養豐富,並且擔任多年申評會的委員,相信能給大家更多教學實務處理的經驗。

*參加此場研習的老師,我們將贈送”事發的19分鐘”書一本。

----------
99年10月2日(六)09:00-16: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竹籬笆的美好年代:眷村尋幽訪勝之旅)
蘇澳至大溪
講師:陳財發(蘭陽技術學院休閒管理系講師、宜蘭社區大學課審委員,曾任本會理事、宜蘭縣立國華國中主任,宜蘭鄉土研究專家。)

----------
99年10月7日(四)18:00-20:00
勿忘初衷、感動教育-2010年宜蘭教育影展 (第3部)
宜蘭市中華國中
電影《眼淚》
對人權教育將會有不同的省思
 
目屎,是對生命的體會,是對錯誤的寬容
20年前的一樁冤案,20年後的青春悲歌 一個流不出淚的刑警,為了追查案情,單挑黑白兩道
2010年最道地的台灣電影
驚艷金馬影展、即將全台巡演的《眼淚》,是硬派導演鄭文堂(現任宜蘭縣文化局長)的最新台語電影,影片融合警匪動作類型和深沈的人性刻劃,用台灣第一大族群的母語,訴說一則關於寬恕與和解的故事。全片充滿港都的人文風情與在地景致,劇情火爆衝突、沉鑄動人,幽微的影像風格,構成鮮明的心靈震撼,營造出2010年最氣魄的新台語電影!

---------
99年10月9日(六)09:00-11:00
「教師組工會」宣導講座 (第1場)
宜蘭市光復國小
講師:劉亞平(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

講師劉亞平老師絕無冷場的風趣講課

人稱「牛奶瓶」的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原本是鄉下學校的資訊老師,十多年前不滿校長作風,與家長聯手在一年內趕走這名校長,從此成為教育行政官員眼中的異類,也因爭議不斷被告多達四次,是縣內出庭經驗最豐富的老師。
劉亞平儼然已是高雄縣教育界的「爆料天王」,他所發行的網路電子報「牛奶瓶報報」,三不五時揭露教育界弊端。許多學生、家長若對學校政策或人事有意見,也總會想到要上教師會網站投訴。
熟悉劉亞平的朋友,稱他為「無牌大律師」。資訊教育碩士班畢業的他,熟知如何上網查法條,加上清晰的邏輯能力,以及尋找證據的毅力,每當出手爆料,總是提出一大堆事證與法律條文,確定自己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


---------
99年10月13日(三)18:00-20:00
勿忘初衷、感動教育-2010年宜蘭教育影展 (第4部)
羅東鎮國華國中
電影《一閃一閃亮晶晶》

這部電影將令你笑,令你哭,令你心疼不已。
影片裡四位包括『亞斯柏格』在內的廣泛自閉症孩子,呈現出他們不同於我們多數正常人的生命差異性。然而只要我們願意瞭解他們,累積更多善意的對待,他們就有機會發展出屬於他們特有的美麗生命,進而美麗了這個世界。
「生命有多麼地差異,世界就多麼地美麗。」-林正盛導演

-------------

99年11月06日(六) 09:00~11:00
「教師組工會」宣導講座 (第2場)
羅東鎮公正國小
講師:張旭政(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小組第3屆委員)

 

以下為全教會外事部轉譯「國際工會聯盟(ITUC)」發表之2010台灣的勞動人權文章,請參閱。

1.2010台灣的勞動人權:譯註篇_中英名稱對照篇.pdf
2.附件2_國際工會聯盟(ITUC):2010台灣的勞動人權【摘要版】.pdf

 

 國際工會聯盟(ITUC)發表】(譯註1                 

2010台灣的勞動人權譯註2

  • WTO大委員會對台灣貿易政策的評論報告【日內瓦,2010年7月5、7日】

全教會外事部編譯

【全文重點概要】

  台灣在1971年之前,已立法通過ILO的核心公約之其中四項:第98號、第100號、第105號、第111號;1971年之後,因為台灣在ILO的會員資格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故,再也沒有立法通過任何ILO的公約。(譯註3)

  台灣在1962年立法通過了第98號公約「組織權及集體協商權原則之應用公約」,但是,並沒有通過第87號公約「結社自由及組織保障公約」。組織權利、集體協商權利及罷工權利在台灣是被容許的,但是,許多行業的受雇者被禁止組織及加入工會,集體協商也沒有強制性,罷工則因為冗長且複雜的程序,不是受阻於法律,就是實際上不可行。雖然工會法修正案目前正在立法院審理,由於法律並未制定對違法的雇主採取罰則,實際上,並未禁止反工會的歧視。

  台灣在1958年及1961年分別立法通過了第100號公約「男女勞工同工同酬公約」,及第111號公約「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台灣的法律禁止就業的性別歧視,規定男女同等工作價值的同等待遇。但是,在碰到升遷、同等薪資及就業時,性別歧視依然會發生。

  由於ILO關於童工的公約是在台灣已不是會員後才通過,台灣無法立法通過。大致上,台灣的政府很有效率地實施童工方面的法律。

  台灣沒有立法通過第29號公約「強迫勞動公約」,但是,在1959年通過了第105號公約「廢止強迫勞動公約」。雖然,台灣的政府制定了適當的措施,以防止非法勞工買賣,但是,部分雇主和仲介會沒收居留證及工作證,或者,拒絕支付外勞的部分薪資,因而造成類似奴工的情況。(譯註4)

 

 

2010台灣的勞動人權

導言:

  這份報告是ITUC依據在WTO第一次部長級會議中(1996,12月9-13日,新加坡),與會部長的聲明:「我們要更新我們對國際公認之核心勞動基準所負的監督任務」,所要製作的系列報告之一。在第四次部長級會議中(2001年,11月9-14日,杜哈),我們再度確認這項任務。雖然台灣是在這些會議之後才加入WTO,不過,這些會議的決議依然是新加入會員該有的義務。台灣在2002年1月1日加入WTO,並且擔負了WTO的責任,因此,也必須承擔前述的義務。這些基準在ILO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及「公平的全球化社會正義宣言(Declaration on Social Justice for a Fair Globalisation)」中,獲得進一步的支持。「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於1998年6月的ILO國際勞工大會上,經174個會員國決議通過;「公平的全球化社會正義宣言」則於2008年在ILO全體一致通過。

  ITUC在台灣的盟友是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the Chinese Federation of Labour,簡稱CFL),會員包括各種不同行業的受雇者,約有25萬人。

I.  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權

  台灣在1962年立法通過了第98號公約「組織權及集體協商權原則之應用公約」,但是,並沒有通過第87號公約「結社自由及組織保障公約」。

  自1929年,工會法(The Labour Union Law)就規定了組織權利,然而,公務人員、國防工業員工、教師、醫生(包含醫事人員)、家庭幫傭、軍警及消防人員都被禁止參加或組織工會;其中公務機關和學校的技工及工友依法律規定是可以組織工會的。公務人員協會法(the Civil Servants' Association Law)及教師法(the Teachers' Law)規定,公務人員及教師可以組織協會,和主管機關協商,但是,不可以罷工。不過,目前即將頒佈的工會法修正條例,准許教師參加或組織工會。

  工會如想要成立的話,必須向當地的勞工委員會提交組織章程,勞委會則有權以「擾亂公共秩序」或者「不合申請證照的資格」等理由,拒絕其申請。主管機關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解散工會。

  雖然1929年的工會法允許政府直接干預工會的內部事務,目前工會法的修正版本應該規定工會可以選舉自己的領袖,並且決定工會內部組織可以接受干預的事務。工會法的修正草案已於2010年6月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台灣現有的35萬外勞可以加入工會,但是,不可以組織工會。此外,很明顯地,外勞因為擔心被遣返,所以,他們受到虐待時,都拒絕通報。

  雖然,法律已通過集體協商,但是,並沒有強制性。只有5%的勞工受到有效的49項團體協約的保障,其中大部分都是大公司簽訂的。此外,規範工作條件及作為集體協商基礎的「勞動基準法」(the Labour Standards Law),不能適用於勞動市場的許多行業,例如,律師、醫生、護士和家庭幫傭。現有的團體協約,大致上,只不過是「勞動基準法」或其他相關的勞工法令所規定的最低標準而已。

  法律規定可以行使罷工權,然而,在所有被禁止組織工會的行業中,員工想要宣告合法的罷工,其申請程序十分困難,罷工是被禁止的。工會只有遇到賠償和工作時間的問題,才被准許罷工。當爭議出現時,現行的「勞資爭議處理法」(Law on Settlement of Labour Disputes)制定了龐大的程序,以便讓勞方與資方達成協議。如果協議沒有達成,爭議的任一方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這時,主管機關就要啟動調解、仲裁或和解的程序。在主管機關介入的期間,勞方與資方不得採取抗議或報復措施。因此,罷工權實際上受到嚴重的侵害;而,集體協商的原則也遭受損害。目前正在修訂的工會法應該要改善工會的權利,堅持要有適當的集體協商協議書的談判。

  雖然1929年的工會法禁止反工會歧視,卻並未對不當的解僱工會領袖或會員訂定罰則。據報導,雇主在裁員期間,因為反工會活動,會用一些微不足道的理由,解僱許多工會人士。正在立法院修訂的工會法草案會處理這個議題。

  上述法令適用於高雄和台中加工出口區,還有台灣的其他地區。然而,勞工督導小組很少干預與加工出口區相關的議題,因為這些區域大多由經濟部所屬的單位管理。

  2010年3月,洋華光電(Young Fast Optoelectronics,簡稱YFO)桃園廠在剛成立不久的洋華光電產業工會(Young Fast Optoelectronics Trade Union,簡稱YFOTU)針對員工長久以來忍受「血汗工廠」的工作條件,向公司提出多項違法事件的批評,包含密集的工作、無薪的強迫加班(短發加班費)、惡劣的健康及安全工作環境。洋華光電甚至雇用了200個外勞和400個建教生,付給他們的薪水,比最低法定薪資還要低。

概要:

  組織權利、集體協商權利和罷工權利已立法通過,但是,許多行業的員工被禁止加入或組織工會,集體協商沒有強制性,而且,罷工不是被法律禁止,就是實際上被冗長繁複的勞資爭議處理機制所阻。因為法律並未向違法的雇主訂出罰則,反工會歧視並未被有效地禁止,不過,這個議題應該透過正在立法院修訂的工會法處理。

II. 就業、職業歧視和男女勞工同工同酬

  台灣在1958及1961年分別立法通過了第100號公約「男女勞工同工同酬公約」,及第111號公約「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

  性別工作平等法(The Gender Equality in the Workplace Act)禁止性別歧視,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薪資、陞遷、分發,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受僱者可以請留職停薪的產假。

  事實上,工作的性別歧視是存在的。根據勞委會統計,女性的薪資是同等價值工作的男性之82%。女性勞動率是49.20%,男性勞動率是67.33%。根據女性團體報導,女性位居高度技術及薪資高的職位者,實際上是比男性少,還有,陞遷也比男性少。根據統計,台灣的女性公務人員比例為45%,但是,在中央機關的主管人員只佔13%。

  雖說已有進步,但是對懷孕女性的歧視仍就很嚴重。在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以前,雇主通常會要求女性受僱者於工作契約上載明,在懷孕或結婚時辭職。在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以後,上述作法雇主會受罰,他們開始假藉職業安全、健康的理由進行這種懷孕的歧視。

  職場的性騷擾是禁止的,而且,法律對違法者訂定嚴厲的罰則,雇主依法要建立職場性騷擾的申訴程序。不過,如果沒有適當的調查,法院通常不會受理職場的性騷擾案件。

  許多東南亞、中國大陸的女性為了找個丈夫或找一份工作,而移民到台灣。台灣有300,000名外籍新娘與大陸新娘,她們在許多方面受到歧視。政府當局要求大陸新娘必須在台灣居住8年,才能拿到工作許可證;外籍新娘則需要居住3年。這些外籍新娘與大陸新娘通常嫁給低技術及低薪資的男性,因此,他們要工作以貼補家庭收入,也要匯一部分薪水給他們家鄉的家庭。在被規定不能就業及語言能力不佳的這幾年當中,這些女性當中,有許多人只能找到非正式且不穩定的工作。

  通常,外勞無法享有某些社會福利,例如,2005年的退休金方案;而且,他們的薪資遠低於同等價值的工作。外勞往往成為仲介業者行規的受害者,行規強迫外勞變成契約勞工。

  169,000名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不能適用勞動基準法。

  法律禁止對身心障礙、性傾向或愛滋病患者的歧視。法律要求政府當局訂定協助身心障礙者的辦法,政府規定了私人公司和公家機構雇用身心障礙者的比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的私人公司,進用身心障礙者,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的公家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公家機構或私人公司違反上述雇用比例者,必須支付一個月薪資給「身心障礙福利基金(the Disabled Welfare Fund)。由於採用了上述的辦法,在公部門的職場中,身心障礙者佔了百分之四。」

  原住民約佔台灣人口總數的百分之二,通常從事於低技術及低薪資的工作。「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The Protection of Aboriginal Employment Rights Act)」保障原住民的權益,並且規定促進就業與服務的辦法。雖然該法案在2001年就立法通過,實際上,並沒有多少進展。原住民的失業率高達一般人的兩倍,平均薪資大約是全國平均值的百分之六十五。

  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變性人及雙性戀等求職者的歧視,會被處以46,200美元罰金。不過,據台灣同志人權協會(The Taiwan Homosexual Human Rights Association)報導,同志在就業方面會遭到歧視。(譯註5)

  愛滋病患受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the HIV Prevention and Patients' Rights Protection Act)」的保障。不過,根據報導,愛滋病患仍會碰到就業歧視,以及社會上的污名化。(譯註6)

概要:

  台灣的法律禁止性別歧視,並且規定男女同等價值工作要有同等待遇。但是,在碰到升遷、同等薪資及就業時,性別歧視依然會發生。

III.       童工

  ILO關於童工的核心公約是第138號公約「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和第182號公約「禁止和立即行動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公約」,由於都是在台灣已不是會員後才通過,台灣不可能立法通過。

  台灣法律禁止兒童在15歲之前工作,6 歲到15歲要接受免費的義務教育,百分之九十九的青少年就學,沒有一般童工的問題。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the Child and Youth Sexual Transaction Prevention Act)針對提供或招攬兒童從事性交易者、鼓勵童妓者、印製傳播兒童色情書刊者等,訂定了罰則。不過,根據報導,仍然有兒童性交易,尤其是原住民兒童。政府當局採取了消除這個問題及起訴違反者的措施:2009年7月,由於從事兒童性交易案(包含前些年審理中的案子),有215人被起訴,273人被判刑。在2009年上半年,政府當局救出了93名童妓,並將他們安置在中途之家。

概要:

  大致上,台灣的政府很有效率地實施童工議題的法律。不過,仍然還有一些兒童性交易存在,政府當局正在努力消除這個問題。

IV.  強迫勞動

  台灣並沒有立法通過第29號公約「強迫勞動公約」,但是,在1959年通過了第105號公約「廢止強迫勞動公約」。

  台灣法律禁止強迫勞動,政府當局也於2009年一月通過一項新的反非法人口買賣的法律,以及一項保護受害者的預算案。

  然而,由於外籍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不適用勞基法,使得他們在大部分的職場中,權益無法受到保障。實際上,許多外勞都是契約勞工,他們的觀光證和居留證被雇主或仲介沒收;另一個常見的實際情況,把外勞的部分薪資扣留在特別的帳戶中,等到契約終止才發給他們。除了家庭幫傭常發生這種情況外,營造業工人、製造業工人及農人也都有。在台灣,有些外勞必須支付高達14,000美元的仲介費,造成他們欠雇主或仲介很高的負債。許多女性外勞以結婚為由,非法入境,結果卻被迫賣淫。

  政府當局努力在起訴非法人口買賣業者(即人蛇),2008年四月到十二月,總計有481件起訴案,其中,有234件被判刑。不過,許多人蛇被處以罰金,及不到一年的坐牢;因此,無法遏止這種犯罪。新的反非法人口買賣法律建立起一套官方的處理程序:讓受害者在接受保護的同時,也能參與起訴的過程。

  政府當局提供執法人及社工人員訓練,讓他們更了解非法的人口買賣,辨認其受害者。2009年二月,法務部簡化並標準化辨認受害者的原則。有些受害者被安置在非政府經營(NGO)的收容所,但是,有些受害者仍然被當作非法入境者或罪犯,支付罰金或坐牢之後,就被遣送出境。

概要:

  強迫勞動都發生在契約勞工身上,尤其是外勞。另外,還有非法人口買賣,以便從事強迫勞動或賣淫。

建議書:

1. 公務人員、國防工業員工、教師、醫事人員、家庭幫傭、軍警及消防人員應該被准許加入和組織工會。

2. 目前正在修訂的工會法應該要確定:政府不可直接干預工會的內部事務。

3. 勞工委員會有權拒絕申請組織工會的理由應該更明確,勞委會應該沒有解散工會的權力。

4. 政府當局應該停止歧視外勞,准許他們加入和組織工會。

5. 勞動基準法應該要修訂,以便適用於所有行業的員工,包含律師、醫事人員及家庭幫傭。

6. 政府當局應該簡化宣告合法罷工的程序,並且准許除了賠償和工作時間以外的罷工,例如:工作條件、職業安全、職業健康和職業團結。

7. 政府當局應該要提倡自由式的集體協商,而不是透過強制性的調解、仲裁、或和解的程序來規範勞動關係。

8. 目前的工會法修正案應該要確定:禁止反工會歧視,應該制定有效的罰金,懲處違反規定者。

9. 勞工督導小組應該積極監督工會法在加工出口區的公司的適用問題,不能交給經濟部管理。

10. 政府當局應該要想辦法處理(1)女性與男性工作者之間的薪資差距(尤其是高技術與高薪資的工作),以及(2)女性在職場中的薪資,實際上比男性低的現象。

11. 政府當局應該要正視缺乏實証的歧視孕婦的指控,確實執行法律。

12. 法院應該要正視職場中的性騷擾案件,有效地執行法律。

13. 外勞不應該無法享有某些社會福利,例如,2005年的退休金方案;而且,應該要想辦法消除與當地勞工之間的薪資差距。

14. 政府當局應該要停止對女性移民的歧視,尤其是前往台灣工作的中國大陸女性。

15. 政府當局應該要想辦法改善原住民的工作待遇,消除他們與大多數勞工之間的薪資差距。更迫切要做的是,政府當局應該要加強調查,並且起訴那些販賣原住民兒童去從事色情行業者。

16. 政府當局應該要明確禁止造成契約勞工的做法,例如:沒收觀光證和居留證、扣留部分薪資。

17. 仲介費應該由雇主支付給仲介業者,而不是由受雇者支付。

18. 政府當局應該要制定反非法人口買賣的法令(目前正在籌畫中),以便提供受害者適當的保護及安置的協助。

19. 為了和在新加坡及杜哈的部長級會議中所做的決議有一致性,台灣的政府應該要定期向WTO報告:在核心的勞動基準方面,立法上的改變與實施情形。


 

References【參考文獻】

Cing-Kae Chiao,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in Taiwan, in Roger Blanpain et al. eds. "New Developments in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law", 2008, available at: http://www.jil.go.jp/english/events_and_information/documents/clls08_chiao.pdf

ECPAT, Global monitoring report on the status of action against commercial

sexual exploitation of children - Taiwan, 2006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EI), Barometer of Human & Trade Union Rights in Education ,2007

Freedom House, Freedom in the World 2010 - Taiwan, 3 May 2010

Human Trafficking, Migrant Workers in Taiwan Relate Stories of an Abusive System, October 26, 2006

International Metalworkers' Federation (IMF), Taiwanese electronics workers fight for rights, 29 April 2010. 

ITUC, Annual Survey of violations of trade union rights, 2009, 2010

Newscham, Brokers of migrant workers in Taiwan protest to secure profits, March 10, 2008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 Taiwan, 11 March 2010: http://www.state.gov/g/drl/rls/hrrpt/2009/eap/135990.htm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 2009 - Taiwan, 16 June 2009, available at: http://www.unhcr.org/refworld/docid/4a42148c28.html

宜蘭縣教師會99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活動一覽表(990902版)
※ 詳細檔案下載 ※ 
 

序號

日期

活動名稱

地點

01

99年1月25日(一)
08:30-16:30

99年度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討會(宜蘭場)

壯圍鄉壯圍國小

02

99年2月1日(一)
09:00-16: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宜蘭歷史軌跡-宜蘭史蹟)

宜蘭市舊城
頭城老街

03

99年2月3日(三)
09:00-16: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故鄉之河慢慢流-宜蘭河生命史)

宜蘭市光復國小
宜蘭河流域

04

99年2月5日(五)
09:00-16: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松羅的香味-太平山林鐵平原段)

林鐵平原段

05

99年3月25日(四)
18:30-20:30

勿忘初衷、感動教育-2010年宜蘭教育影展 (第1部)

教師研習中心
二樓研習室

06

99年3月31日(三)
18:30-20:30

勿忘初衷、感動教育-2010年宜蘭教育影展 (第2部)

羅東鎮國華國中
四樓視聽教室

07

99年4月21日(三)
13:30-15:30

我所看見的教育-專題講座 (第1場)

礁溪鄉礁溪國小

08

99年5月1日(六)
13:30-16:30

新教師、新教育-教育發展趨勢研習(我對教育的想法) (第1場)

教師研習中心
二樓研習室

09

99年5月1日(六)
14:30-16:30

《再見夏天》宜蘭首播放映會

宜蘭高中音樂廳

10

99年5月5日(三)
13:30-15:30

我所看見的教育-專題講座 (第2場)

冬山鄉冬山國小

11

99年5月22日(六)
09:00-12: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烏石港畔的單面山-蘭博常設展)

蘭陽博物館

12

99年5月29日(六)
09:00-12: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在地的樂活生活-港邊社區)

港邊社區

13

99年6月9日(三)
13:30-15:30

教育合夥人-分享研習 (第1場)

冬山鄉慈心華德福中小學
三樓視聽教室

14

99年6月19日(六)
09:00-12: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烏石港畔的單面山-蘭博常設展)

蘭陽博物館

15

99年6月20日(日)
09:00-16:50

文學教育推廣系列活動-文學分享研習第1梯次 (國高中學生參加)

宜蘭市復興國中

四樓第一會議室

16

99年7月6日(二)
13:30-15:30

我所看見的教育-專題講座 (第3場)

教師研習中心
三樓視聽室

17

99年7月10日(六)
09:00-12: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烏石港畔的單面山-蘭博特展區及DIY)

蘭陽博物館

18

99年7月14日(三)
13:30-15:30

教育合夥人-分享研習 (第2場)

冬山鄉慈心華德福中小學
三樓視聽教室

19

99年7月16日(五)
09:00-14:30

文學教育推廣系列活動-文學分享研習第2梯次

宜蘭市復興國中
四樓第一會議室

20

99年7月24日(六)
09:00-12: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烏石港畔的單面山-蘭博特展區及DIY)

蘭陽博物館

21

99年8月12日(四)
13:30-15:30

教育合夥人-分享研習 (第3場)

頭城鎮人文中小學
二樓餐廳

22

99年8月23日(一)
09:00-16:00

請聽文學的聲音-悅聽文學研習 (第1場)

教師研習中心
三樓視聽教室

23

99年8月24日(二)
09:00-16:00

請聽文學的聲音-悅聽文學研習 (第2場)

教師研習中心
三樓視聽教室

24

99年9月8日(三)
13:30-15:30

我所看見的教育-專題講座 (第4場)

五結鄉學進國小

25

99年9月11日(六)
10:00-12:30

新教師、新教育-教育發展趨勢研習 (我對教育的想法) (第2場)

復興國中

26

99年9月15日(三)
13:30-16:30

不能沒有你-班級經營中教師應具備的法治素養研習 (溪北場)

宜蘭市中山國小
B1藝術教育館

27

99年9月18日(六)
14:00-17:00

新教師、新教育-教育發展趨勢研習 (我對教育的想法) (第3場)

國立羅東高工
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28

99年9月23日(四)
13:30-15:30

教育合夥人-分享研習 (第4場)

冬山鄉冬山國小
2年忠班教室

29

99年9月29日(三)
13:30-16:30

不能沒有你-班級經營中教師應具備的法治素養研習 (溪南場)

羅東鎮北成國小

30

99年10月2日(六)
09:00-16:00

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 (竹籬笆的美好年代:眷村尋幽訪勝之旅)

宜蘭縣境

31

99年10月7日(四)
18:00-20:00

勿忘初衷、感動教育-2010年宜蘭教育影展 (第3部)

宜蘭市中華國中
四樓視聽教室

32

99年10月9日(六)
09:00-11:00

「教師組工會」宣導講座 (第1場)

宜蘭市光復國小

33

99年10月13日(三)
18:00-20:00

勿忘初衷、感動教育-2010年宜蘭教育影展 (第4部)

羅東鎮國華國中
四樓視聽教室

34

99年11月6日(六)
09:00-11:00

「教師組工會」宣導講座 (第2場)

羅東鎮公正國小


※ 參加對象:宜蘭縣各級學校教師。本會所屬員教師憑中華民國教師會會員卡免費參加;非本會所屬會員教師每場研習活動酌收100元研習費用(第1、9、15場研習不另收取研習費用)。

※ 報名時間:自研習計畫上傳經過審核通過起至該場研習日期前一日止。

※ 報名方式:縣內國中小教師請上EIP報名,高中職教師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研習時數:教師全程參與核發研習時數。

※ 聯絡人:秘書 楊家瑋先生 932-0876、0982-939-571。

檢送新光人壽「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99年續約費率調整說明

1.檢附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99年續約費率調整說明函如附件。
收文-99169號:(副本)新光人壽「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99年續約費率調整說明.pdf

2.依據附件之說明,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99年團體保險續約費率調整為360%,屆時保險費將有所調整。

3.舉例說明,原保險費為100元之保險,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會會員教師優惠之金額為31元,現因團體保險續約費率調整為360%,另扣除保費優惠3%之後,保險費將調整為108元。

本會仍與新光人壽簽約,未來續約費率才有調降可能, 

強烈建議本會會員教師在保險契約成立前,詢問相關之保險費用與保障內容

另本會目前詢問其他保險公司團保專案中,簽約後再行轉知會員教師。 

 

﹝相關附件﹞
宜蘭縣教師會「會員團體保險」自費專案保險內容.pdf
宜蘭縣教師會「會員團體保險」自費專案保險相關作業流程及優惠計劃.pdf

本會訂於99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假本會2樓會議室,召開本會第7屆第13次常理會議,開會通知詳如附檔,請 查照。

發文-990061號:第7屆第13次常理會議_開會通知.pdf

本會總幹事自99年8月1日起
由鐘玉芬老師(冬山國小)擔任
原任總幹事楊家瑋先生轉任秘書一職

發文-990057號:本會總幹事及秘書異動.pdf

本會訂於99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本會三樓會議室,召開第7屆第1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開會通知詳如附檔。

時間更改為8月12日(星期四)17時

發文-990056號:20100813_第7屆第1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_開會通知.pdf

因本會會務人員楊總幹事(8/1起轉任秘書)於
7/30(五)、8/2(一)-8/5(四)休假

上述期間每日上午10-12時
將有輪值教師於會辦接聽電話

有事項欲聯繫本會,請於上開時段聯繫會辦,
時段之外若有緊急事項請直接聯繫理事長0982939570

 

 

敬致 本會會員,轉知以下全教會訊息,

請有意報名的會員來電或來信提供以下資訊,謝謝:
服務單位、姓名、聯絡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E-mail。

---------------------- 

敬致親愛的會員:

  本會推廣閱讀DM圖書推薦專案,以選書並編印DM寄發學校提供親師生選購之方式執行,為使推薦之書目更符合親師生之期待與喜愛,本會特邀請您擔任選書志工,在您閱讀本會提供之書籍後,提出「適合推薦」與「不適合推薦」之決定,並協助撰寫「適合推薦」書籍150字(含標點)內之推薦文字,以編印入本會推薦之優良圖書DM中。

  當您撰寫完成該書之推薦文字,我們請您笑納該書,做為我們的謝禮。如您覺得該書不適合推薦,則無需撰寫理由,但需將該書歸還本會,以利本會將該書退還給提供之出版社。當然,如您覺得有適合推薦的書,也可直接回報本會,經本會確認出版社可供貨此書予本專案後,即可動筆撰寫推薦文,完成後,我們也會贈送您此本新書為謝禮。

本案惠請您鼎力協助,以讓更多優質之圖書納入推薦,提供親師生選購閱讀,

相關期程大致為三、五、九、十二月專案推出前30天供書予您,20天前交稿。

如您可協助,請向宜蘭縣教師會總幹事楊家瑋報名(行動:0982-939-571;辦公室:03-9320876),萬分感激!!

全國教師會推廣閱讀專案 敬上

----------------------

【開會通知】99年新任校長遴選第3次座談會

本會訂於99年7月15日(四)18:00召開99年新任校長遴選第3次座談會(地點:本會辦公室)

邀請參與壯圍國小校長遴選的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教師代表等)及本會理監事參加

學校名單:
壯圍國小

縣府將7月17日(六)辦理壯圍國小校長遴選作業

本會訂於99年7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假本會二樓會議室,召開第7屆第12次常理會議,開會通知請詳見附檔。

發文-990053號:第7屆第12次常理會議_開會通知.doc

第7屆第12次常理會_會議資料.pdf

公告本會發文990050號:第7屆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及理事改選報府備查

發文990050號:第7屆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及理事改選報府備查.pdf

【開會通知】研商國中小學校畢業典禮學生上課事宜

開會事由:研商國中小學校畢業典禮學生上課事宜
開會時間:99年6月25日(星期五)下午7時
開會地點:本會三樓會議室(宜蘭市負郭路21號)
出席者:本會所屬國中小教師會理事長、本會理監事
列席者:本會會員

 

參觀蘭陽博物館,還有名額,快報名
縣內國中小教師請上EIP報名,高中職教師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宜蘭縣教師會】宜蘭是一座博物館-博物館教育研習《烏石港畔的單面山 主題Ⅰ》 
研習日期: 99年06月19日 09:00~12:00
 
主題:烏石港畔的單面山-蘭博常設展
講師:蘭博講師群

集合報到處:蘭陽博物館大門口 (大門口面對著濱海公路,車輛可停烏石港蘭博館停車場,或烏石港遊客中心停車場)

<蘭陽博物館全球資訊網-參觀服務-交通位置>
http://www.lym.gov.tw/ch/Visit/traffic.asp

注意事項:
本會所屬會員教師憑中華民國教師會會員卡免費參加;因本系列活動,教育部補助部份經費,不足額須由教師會自籌,本於使用者付費原則,非本會所屬會員教師每場研習活動酌收活動費100元。

本會6月19日辦理的「博物館教育研習《烏石港畔的單面山-蘭博特展區及兒童廳》」,蘭陽博物館表示特展區及兒童廳當天無法完成佈展(將分別於6月底與8月完成),基於安全考量建議調整主題或延後辦理。

蘭博館與本會討論之後決定將6月19日主題調整成「蘭博常設展」,已有部份教師於5月22日參加過此主題的研習,請已報名教師斟酌考量是否繼續報名相同的研習,也可讓未參與過的教師報名。

另外在7月份將增加兩梯次的「蘭博特展區」研習,日期下週確定後會上傳至EIP、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亦歡迎各位會員教師報名參加,特此通知說明,謝謝。

本會訂於99年6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假本會二樓會議室,召開第7屆第11次常理會議,開會通知請詳見附檔。

發文-990049號:20100617_第7屆第11次常理會議_開會通知.pdf

【開會通知】99年新任校長遴選第2次座談會

本會訂於99年6月17日(四)19:00召開99年新任校長遴選第2次座談會(地點:本會辦公室)

邀請今年度參與新任校長遴選的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教師代表等)或未有教師會學校之教師代表、教師
及本會理監事參加

學校名單:
南安國中
憲明國小
順安國小
學進國小
羅東國小
壯圍國小
湖山國小
馬賽國小
金岳國小

縣府將於6月9日(三)辦理校長遴選說明會
6月19日(六)辦理現職校長遴選作業

附檔為本會第24期會訊(2010.06.07),歡迎參閱。

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第24期會訊(2010.06.07).pdf

1 2 3 4 5 6 7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