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聯絡簿~
11 五月, 2013 17:06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校內噪音管制實施辦法
一、實施目的:
(一)為維護校園安寧保障學生受教權,減少噪音對於師生干擾影響。
(二)培養學生正確防制噪音的觀念及作法,指導學生認識校園噪音的來源及種類。
二、實施規範:
(一)擴音設施:
1.使用廣播設備時,要儘量減低音量,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避免使用廣播系統,校內廣播以重覆二次為原則。
2.各辦公室及教室的聯繫以電話為主,對某一班級或少數學生宣布事項,避免使用擴音設施。
(二)營建修繕工程:修繕學校設施或工程時,避開上課期間施工,儘量以學生假日施工並選擇適當地點。
(三)交通噪音: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体育課除雨天外,應到運動場上課減少干擾。
(四)活動集會:上課時避免全班齊聲朗誦,朝會宣導事項儘量放低音量,並勸導輕聲細語慢步。
(五)其他:
1.教室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
2.使用發出音量器具(如割草機或引擎設備等)儘量避開上課時間,使用時也應遠離教室。
3.課堂巡視時,發現音量太大應即勸導,並倡導禮貌運動,注意與人交談勿高聲談笑。
三、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