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聯絡簿~
06 五月, 2013 19:53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實施員工心理健康計畫
一、實施目標:
落實人性關懷,提升同仁身心靈之發展,以建立健康之心理環境,營造互動良好之組織文化,強化團隊之向心力。
二、適用對象:本校教職員工
三、推動單位及分工:
(ㄧ)學務處及輔導處:負責規劃及承辦員工心理健康諮商輔導等工作。
(二)人事室:負責經費簽陳、核銷;支援各項相關活動之行政業務。
四、推動方式:
(ㄧ)、發展性預防措施
1.瞭解同仁需求:藉由網路或書面問卷方式調查同仁需求。
2.規劃員工心理健康講座、訓練及諮商輔導研習活動:
內容涵蓋自我探索、自我成長、情緒管理、壓力紓解、溝通技巧、人際關係、夫妻溝通、親職教育、領導才能、生涯規劃、終身學習、生命教育、衝突處理、團隊建立等。
3.提供身、心健康相關資訊,建立諮商輔導資源:
建置本校內部諮商輔導資源網絡,提供相關心理輔導及社會工作之資源網絡及資訊來源,包括心理測驗、心理及社會工作相關書籍資訊、各種相關網站,以供同仁諮詢。
(二)協助措施
1.建立關懷協談機制:
(1)由學生事務處及輔導處提供場地及聘請兼任諮商師支援員工協談機制。
(2)單位主管發覺同仁有負面表現、出現可能影響自身生活、工作等警訊時,得主動通報該中心介入開導;或當同仁有任何工作、生活等壓力或困擾時,可自行提出關懷協談申請。
(3)轉介服務:結合社會資源,根據案主問題的特性,協助其轉介至更適合的機構實施處遇。
2.諮商輔導服務範圍:
(1)工作職場問題之輔導:包括職場人際關係、壓力調適之處理以及促進同仁間之和諧相處。
(2)生活及心理健康問題之諮詢與輔導:包括情緒困擾、自卑、自我傷害傾向、家庭變故或失和、感情困擾等問題。
(3)心理測驗:透過各種心理測驗及量表,協助案主自我探索,瞭解問題並尋求解決之道。
3.員工諮商輔導案件結案後之個案檔案管理及保存,並應確實遵守諮商輔導之專業倫理。
4.提供心理諮商輔導相關管道之資源訊息,供同仁選擇運用。
(三)配合措施
1.每年應針對員工需求,訂定次ㄧ年度之活動計畫及所需經費,簽奉核准後實施。
2.提供心理諮商管道及補助:
(1)諮商受理時段中,於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中心)設置本校教職員工諮詢室,辦理受理求助案件之處理、轉介專業諮商機構及提供同仁情緒抒解及緩和壓力處所。
(2)與專業諮商機構簽訂合約,協助處理本校教職員工接受諮詢、輔導、諮商之相關事項,並由本校視財務狀況補助教職員工因接受諮詢、輔導、諮商所需之費用。
3.於圖書館陳列相關書籍供同仁借閱。
五、經費來源:於本校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六、本計畫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