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聯絡簿~
17 四月, 2013 11:48
一、計畫目的:為期本校於上班上課時間遇有天然災害(颱風、水災、土石流、地震等)時,能立即採取有效緊急應變行動,以保護本校人員之安全,特訂定本計畫。
二、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災害防救法、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二)宜蘭縣政府消防局100年6月15日宜消預字第1000006623號函辦理。
三、本校於上班上課時間遇有下列情形時,應立即成立天然災害停班停課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應變小組),成員應包括: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室主任(或兼任人事管理員)及其他經校長指定之人員: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縣府)宣布停課(或停班停課)時【直接執行本計畫之應變措施】。
(二)本縣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時。
(三)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本縣列入警戒區,且風雨預報達以下標準之一時:
1.颱風暴風半徑4小時內可能經過本縣,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陣風達9級以上。
2.24小時預測降雨量達300毫米以上。
(四)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且降雨量達以下標準之一時:
1.發布本縣大豪雨特報(未來24小時累積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
2.定量降水預報顯示本校附近之區域未來12小時累積降雨量約達150毫米。
3.距離本校最近之雨量觀測站,24小時累積降雨量已達200毫米以上。
(五)其他特殊狀況且有危及學生安全之虞時。
四、本校應變小組成立後,應積極整備人員疏散及安置之相關資訊及物資,各單位任務編組分工情形如下:
(一)教務處:於宣布停班停課前,仍應維持正常教學。
(二)學務處:
1.清查當日學生請假情形及實際到校學生人數。
2.確認有無教職員及學生受困或傷亡,並加以統計記錄。
3.預先排定緊急避難安置處所之照護輪值人員。
4.要求各班導師安撫學生情緒。
(三)總務處:
1.確認緊急避難安置處所及各項所需物品(食物、飲水、被服、照明設備、醫療用品、對講機或擴音器等)之供應來源無虞。
2.調查主要聯外道路、橋樑之交通有無中斷(查詢網站:公路防救災資訊系統,網址:http://bobe.thb.gov.tw/)。
3.各項設施設備之維護,如有災損(建築物龜裂、倒塌、校樹傾倒、淹水、土石流等),應即時加以記錄並拍照存證。
(四)人事室:
1.清查當日教職員請假情形及實際到校教職員人數,以利任務分配。
2.查閱各項氣象資料:
(1)風力預測、24小時雨量預測資料(本項資訊僅於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期間提供)。
(2)距離本校最近氣象觀測站24小時累積雨量值(查詢網站及路徑:土石流防災資訊網-即時雨量,網址:http://246.swcb.gov.tw/weather/rainfall/rainfall.asp)。
(3)距離本校最近氣象觀測站過去1、3、6小時累積雨量值(查詢網站及路徑:氣象局-天氣觀測-雨量觀測-過去1、3、6小時累積雨量-宜蘭縣,網址:http://www.cwb.gov.tw/V6/observe/rainfall/i2.htm)。
(4)氣象局定量降水預報圖,判讀本校附近之區域未來12小時累積降雨量(網址:http://www.cwb.gov.tw/V6/forecast/fcst/QPF.htm?)
五、應變小組成立1小時內,應由校長召集整備會議,校長不在時由教務主任(或指定其他主管)代理。整備會議討論事項如下:
(一)各項人員疏散及安置之相關資訊及與物資是否備齊。
(二)實際災情彙整及因應。
(三)決定本校是否停課或停班停課(如縣府已宣布時,本項無須討論),應以確保學生安全為主要考量因素,另得參考下列資訊:
1.本校受災情形(如:建築物或校樹倒塌、淹水、土石流、停水停電等)。
2.主要聯外道路交通是否中斷。
3.上開實際災情至放學前有無可能排除或好轉。
4.風力、雨量等預報資料。
5.鄰近學校是否停班停課。
(四)如需停班停課,應完成各項緊急應變措施之分工並即執行【如縣府已宣布停班停課,本項議程即逕為分配緊急應變措施之執行】
六、本校於上班時間自行決定停班停課或縣府宣布停課(停班停課)時,應立即實施下列緊急應變措施:
(一)停班停課訊息及災情之通報:
1.學務處以廣播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全校教職員及學生停班停課訊息。
2.應變小組決定停班停課時,人事室填具停班停課報備單(格式如附件),傳真至縣府教育處及人事處,完成備查程序。
3.總務處向縣府教育處(電話:03-9251000-1411)通報本校各項災情;如遇特殊緊急情形時,應請縣府教育處儘速向國軍(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03-9354505)、警察(宜蘭縣政府警察局03-9325147)、消防(宜蘭縣政府消防局03-9365027)、社政(宜蘭縣政府社會處03-9328822)等單位通報,尋求必要之救援或物資協助。
4.教務處於本校網站公布停班停課訊息。
5.指定學務主任為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二)教職員及學生之疏散、撤離或安置:
1.安排學生返家:
(1)由學務處、導師通知學生家長,將學生接回。
(2)如確認聯外道路狀況良好且安全無虞,得同意學生結伴返家。
(3)如係於12時前決定停班停課,學校午餐應照常供應。
2.如有學生無人接回,或經評估災情後認為學生留置學校較為安全時,應即妥善辦理學生安置事宜:
(1)學務處應將學生集中安置於教室(或其他2樓以上適當處所),備妥相關物品(食物、飲水、被服、照明設備、醫療用品、對講機或擴音器等)、清點人數並安排教職員輪值照護。完成安置後應即回報縣府教育處及學生家長。
(2)如本校無適當處所可資就地安置學生時,應即聯絡五結鄉公所災害應變中心(電話:03-9501115)或通報縣府教育處(電話:03-9251000-1411),轉請將學生安置於本校以外之其他適當處所,必要時並應請縣府教育處協調國軍(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03-9354505:)、警察(宜蘭縣政府警察局03-9325147)、消防(宜蘭縣政府消防局03-9365027)等單位,派遣適當交通工具(高底盤車輛或膠筏等),協助撤離學生。完成安置後應即回報縣府教育處及學生家長。
3.如發現教職員及學生受困或受傷,學務處應立即聯絡消防宜蘭縣政府消防局(電話:03-9365027)、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電話:03-9322634)等相關單位救援、施救、治療並安排後送。
4.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完竣後,除留守必要人員外,其餘教職員得先行返家。
七、本計畫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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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興中國中101年度防護團常年訓練實施計畫一、 目 的: (一) 強化本校防護團組織,灌輸民防知識,使本校教職員工在處理緊張狀況及維護校園安全的能力獲得提升。 (二) 透過教育宣導及實際演練方式,落實防災常識,提高防災警覺,熟稔防災措施及避難方法。 (三) 結合行政組織,增進防護團幹部指揮、運用、應變能力及歷練隊員熟悉工作任務技能,強化教育組訓,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減少災害損失。 (四) 訓練全體師生緊急避難及防護要領。 二、 任務編組:詳編組名冊(附件一)。 三、 訓練時間:101年5月2日(星期三)。 四、 實施對象:一、二年級 五、 訓練地點:本校教室。 六、 實施流程:
七、 訓練課目: (一) 民防相關法令及作業流程。 (二) 全民國防教育。 (三) 災害防救宣導。 (四) 防身術示範教學及演練。 八、 訓練方式:講師授課、實務操作等方式實施。 九、 訓練師資:聘請專業講師協助。 十、 訓練經費:由本校預算業務費項下支應。 十一、 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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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興中國中100學年度消防防護訓練實施計畫
一、 依 據:
(一) 依據消防法第1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5條辦理。
(二)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100年6月15日宜消預字第1000006623號函辦理。
二、 目 的:
(一) 透過教育宣導及實際演練方式,落實防火、防災常識,提高警覺,熟稔措施及避難方法。
(二) 結合行政組織,增進學校幹部指揮、運用、應變能力及歷練隊員熟悉工作任務技能,強化教育組訓,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減少災害損失。
(三) 訓練全體師生緊急避難及防護要領。
三、 訓練時間:
項次 | 日期 | 活動內容 | 實施地點 | 備註 |
1 | 10月7日(五) | 進行防火教育宣導 | 本校圓形廣場 | 朝會10分鐘 |
2 | 10月14日(五) | 教師防災教育宣導 | 舊視聽教室 | 段考45分鐘 |
3 | 10月19日(三) | 一、二年級防火教育演練(如活動程序表) | 活動中心及操場 | 學校行事(第五、六節)100分鐘 |
四、 防災應變組織表:同防震應變組織表。
五、 訓練方式:放映宣導影帶、講師授課、實務操作防災演練。
六、 活動程序表:10月19日(三)下午13:20~15:00
次序 | 時間 | 活動內容 | 備註 |
1 | 13:15~13:20 | 學生集合 | |
2 | 13:20~14:05 | 專題講座及演練說明 | |
4 | 14:05~14:15 | 下課休息及演練準備 | |
5 | 14:15~14:32 | 進行分站演練(一) | |
6 | 14:32~14:37 | 一、二年級交換場地 | |
7 | 14:37~14:55 | 進行分站演練(二) | |
8 | 14:55~15:00 | 致贈禮物 |
七、分站項目及分站流程:
(一)分站項目表:
序別 | 分站名稱 | 地點 | 協助人員 |
第一站 | 滅火器操作 | 活動中心前門前紅磚廣場 | 宗文、柏勳及消防人員 |
消防射水 | 活動中心側門前至跑道範圍 | ||
第二站 | 火場逃生 | 205教室(教學大樓二樓廁所旁第一間教室 | 任一、宏裕及消防人員 |
緩降梯操作 | 導師室陽台及靠行政大樓之圓形廣場 |
(二)學生分組及分站流程表:
組別 | 成 員 | 分站流程 |
甲組 | 一年級各班導師及學生 | (第一站)->(第二站) |
乙組 | 二年班各班導師及學生 | (第二站) ->(第一站) |
八、訓練師資:聘請消防專業講師協助。
九、訓練經費:由本校輔導處及事務處預算業務費項下支應。
十、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
一、計畫緣起:
教育部為推動校園防災教育並配合行政院921地震10週年紀念活動,
提升校園災害應變能力,結合地方政府辦理校園防災應變示範觀摩及演練活動。
二、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災害防救法、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二)宜蘭縣政府消防局100年6月15日宜消預字第1000006623號函辦理。
三、計畫目標:
配合921地震10週年紀念活動籌備規劃,藉由學校師生演練,瞭解災害避難的實際
操作,大幅降低受災人數,達成校園防災的目標,奠基永續安全校園。
四、演練日期及人員:
(一)演練日期:100年9月16日(星期五)7:45—8:15
(二)演練人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約188人
場地 | 人員 | 負責工作 |
★戶外防災指揮及通報中心 | 校長(指揮官及發言人) 教務主任(副指揮官) 、教學組長 | 1. 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 蒐集各班受傷及失蹤人數 3. 負責蒐集、評估、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與資源狀況發展的資訊。 4. 通報縣府應變中心已疏散人數、收容地點、災情及學校教職員、學生疏散情況。 |
★戶外救護站 | 輔導處同仁 護理師 | 1. 檢傷分類,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 2. 重傷者通知家長及119支援並護送就醫。 3. 急救常識宣導。 4. 安撫學生情緒及心理諮商。 |
★搜救隊及行政後勤站 | 總務主任 總務處同仁 特教組長及特教教師 | 1. 採購、儲備醫藥、生活物資、糧食及飲水。 2. 協助發放生活物資、糧食及飲水。 3. 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造冊、保管及分配。 4. 維護學校災區及避難場所治安。 5. 陳報校產損失情況 6. 成立搜救大隊 |
★疏散站(避難廣場) | 學務主任 生教、體衛組長 | 1. 協助疏散指揮學生至集結點。 2. 清點受傷及失蹤人數並回報戶外防災指揮中心 3. 通知學生相關緊急訊息及措施。 4. 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管制。 |
各班上課老師及 導師 | 1. 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 2. 協助疏散學校教職員、學生至避難廣場。 3. 各班級現場安置及維持秩序。 4.啟動學生緊急連絡網,聯絡相關家長並登錄 |
五、防災應變組織表:
六、演練項目及任務分工表:
演練項目 | 演練內容 | 演練人員 | 時間 | 分鐘 |
1.地震發佈 | 情境模擬: 宜蘭外海12公里、深度1公里處,發生規模6.6地震,搖晃十分劇烈,時間持續45秒且停電。 ◎全校師生待在教室,進行掩蔽動作演練。 | 用攜帶式擴音器廣播(學務主任) (生教、體衛組長從旁協助) | 07:45 / 07:50 | 5 |
演練3步驟: 1.關閉電源。 2.打開大門。 3.就地掩蔽。(背向玻璃) 在教師指揮下,學生練習『蹲下、掩護、握住』的姿勢。當地震時應就地找安全處掩護,待地震搖晃停止後,再進行疏散,以免餘震或更大的地震產生。 | 各班導師或上課老師: 有地震,請趕快關燈、把門打開,遠離窗戶,同學們請迅速蹲下靠在[桌邊],拿書放在[頭上],注意頭上的燈及旁邊的懸掛物及櫃子會不會掉下來或倒下。 【備註】 1.椅子禁止放在桌上 2.地震又同時發生下雨,嚴格禁止「攜帶雨傘」及「穿著雨衣」至集結點集合,以避免受傷。 | |||
2.啟動緊急應變組織 | 學校受災,成立應變組織,以電話、傳真、上網或簡訊方式通報災情 | 指揮官(林友杰校長): 緊急狀況!本校緊急應變中心現在正式啟動,所有防災應變小組成員馬上到避難廣場集合。 | 07:50 / 07:53 | 3 |
3.逃生避難引導 | 1.各上課老師依緊急避難路徑以適當方式引導學生疏散至集結點(以朝會集合路線為原則)。 2.101、201由 3. 202由 4.102、103由 | (學務主任): 各位老師、同學,剛才發生了大地震,請不要慌張,請老師帶領同學依照疏散路線至集結點集合。(生教、體衛組長從旁協助疏散學生至避難廣場) 各班上課教師或導師: 上課老師依本校防災疏散避難圖(如附件)引導標示,以適當方式引導學生緊急疏散避難,教師需指導學生以「書本」或「物品」來保護頭部。 | 07:53 / 08:00 | 7 |
4.搜救傷亡教職員及學生,緊急救護、運送 | 1.緊急救護組成立「臨時救護站」於戶外空曠安全之地方,並且執行檢傷分類及緊急處理。 2.輕傷傷患直接在「臨時救護站」做處理。 3.重傷傷患先維持生命跡象,再請求119救護車或直接派車送往醫院醫治。 4.學生情緒安撫及輔導 | 護理師 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 主計 人事 朱阿姨 | 08:00 / 08:05 | 5 |
5.搜救、後勤支援及滅火 6.統計並陳報校產損失情況 | 總務主任、總務處同仁、註冊組長 特教組長及特教教師 | |||
5.學生之安置 | 1.未受傷學生集中避難廣場、安撫,確認人數,導師連絡家長(或代理人)來校接回學生或通知學生相關訊息及措施。 | 各班導師: 請各班至集結點後儘快清點人數,迅速向[戶外防災指揮中心]回報。 * 戶外防災指揮中心由[教學組長]最後統計全校受傷及失蹤人數。 【備註】 1. 學生「不可自行回家」也「不可進教室拿取物品」。 2. 避難廣場教師維持現場秩序及各班級避難區域之安置。 3. 如有家長接學生回家,請導師加以登錄。 | 08:05 / 08:10 | 5 |
6.對災情的掌握及傷亡的統計與災情蒐集通報 | 災害應變中心依據受理報案及災害搶救經過實施災情彙整,持續陳報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校安通報。 | 校長 教務主任 教學組長 | 08:10 / 08:15 | 5 |
7.本校遭受地震破壞,校舍受損嚴重,有安全顧慮,不回教室,學生一律在避難廣場等候全縣防災應變中心進一步指示。 |
七、本計畫經校務會議修正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
一、目的:
1.透過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通力合作,預防校園危機事件的發生。
2.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分工合作,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使師能安心地在校園中進行
教學活動,以確保教學品質,進而達成教育目標。
二、本校【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單及主要職掌: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名冊暨工作職掌 | |||||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住宅電話 | 主要工作職掌 | 備註 |
校 長 | 林友杰 | 男 | 主持小組會議、督導事件處理流程與工作分派、口頭報告上級單位。 | ||
家長會長 | 羅淑惠 | 女 | 代表學生家長參與事件處理。 | ||
教務主任 | 楊聰明 | 男 | 襄助校長分派工作、代表學校對外發言、聯絡媒體。 | ||
學務主任 | 張明焜 | 男 | 聯絡治安單位、送醫急救並通知家長、填寫即時通報表、協調雙方和解事宜。 | ||
總務主任 | 張任一 | 男 | 督導清點並呈報校產損失情況。 | ||
輔導主任 | 張任一 | 男 | 全校學生或受傷害學生之心理輔導。 | ||
兼人事 | 王麗貞 | 女 | 協助處相關事宜。 | ||
兼主計 | 陳淑芬 | 女 | 協助處相關事宜。 | ||
訓育組長 | 王薏蔚 | 女 | 協助處相關事宜。 | ||
庶務組長 | 官宗文 | 男 | 清點並呈報校產損失情況。 | ||
導師 | 王維義 | 男 | 協助處相關事宜。 | 導師代表 | |
導師 | 盧漢蘭 | 女 | 協助處相關事宜。 | 教師會代表 |
三、校內緊急聯絡系統:
教務主任—各組長—專任教師
學務主任—各組長—級導師—班導師—各班小隊長—隊員(學生)
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總務主任—各組長—工友
(校長) 輔導主任—各組長
人事主任—職員
四、校園危機事件預防工作:
1、成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訓導)
2、加強校內外巡查。(訓導、總務)
3、掌握學生出缺席狀況。(訓導)
4、充實校內通訊必要設備。(總務)
5、利用各科教學,隨機實施安全教育。(教務、訓導)
6、不定時實施安全檢查。(訓導)
7、加強學校設備的檢查與維修。(訓導、總務)
8、利用親職教育活動宣導學生安全教育。(訓導、輔導)
五、危機事件緊急處理一般程序:
1、事件發生時:
(1)通知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校長、訓導)
(2)緊急送醫。(訓導)
(3)救災。(訓導)
(4)了解原因製作校內筆錄。(教務、訓導)
(5)通知學生家長、導師。(訓導)
(6)趕赴現場《校外發生時》。(訓導)
(7)封鎖現場疏散人員。(訓導、總務)
(8)報警處理《必要時》。(各處室)
(9)通報教育局。(有關處室)
2、事件發生後:
(1)召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校長)
(2)慰問受害學生及家長。(校長、訓導、家長會)
(3)向有關家長、長官及媒體說明事件原因及學校處理經過。(教務、訓導)
(4)指派專人駐守醫院協助家長處理有關事務。(訓導)
(5)填報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訓導)
(6)安撫師生情緒。(訓導、輔導)
(7)協助警方調查。(訓導)
(8)加強校園安全維護。(訓導、總務)
(9)檢查建築及設備受害情形。(總務)
3、事後處置:
(1)陳報學校建物、設備受害情形。(總務)
(2)協助傷害後續治療及心理輔導。(訓導、輔導)
(3)協調賠償及和解事宜。(教務、訓導)
(4)釐清法律責任。(法律顧問)
(5)進行追蹤輔導。(輔導)
六、新聞媒體聯絡名冊:
媒體名稱 | 傳真電話 | 電話(公) | 媒體名稱 | 傳真電話 | 電話(公) |
聯合報 | 九三八七四七七 | 九三八七四七七 | 中華電視 | 九三二六七三O | 九三二九七二三 |
中國時報 | 九三五七七四八 | 九三五三三九O | 聯禾有線 | 九三八一O八O | 九三八七七五五 |
中央日報 | 九三五三一六二 | 九三五三一二六 | 廿一世紀 | 九二八六六三八 | 九二八七二四五 |
自由時報 | 九三三三O一四 | 九三五五八五八 | 警廣宜蘭 | 九二八四O一二 | 九二八一一一六 |
臺灣電視 | 九三八七O O 七 | 九三五六七O七 | 中廣宜蘭 | 九三八三二九三 | 九三八二一七三 |
中國電視 | 九三三O六九 O | 九三五八一一五 | 正聲宜蘭 | 九三二二三O七 | 九三二二四一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