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五月, 2019 10:46
宜蘭縣頭城國民小學一○七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壹、競賽宗旨:為鼓勵本校學生加強語文教育,提高研究及學習興趣,以期蔚為風氣,
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貳、辦理項目、時間、地點及時限:(評分標準請見附件一)
項目 | 時間(預計時間) | 地點 | 時限 | 注意事項 |
字音 字形 | 108/04/29(一) 08:20~08:30 | 會 議 室 | 限時十分鐘 | 二百字(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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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 字 | 108/04/29(一) 12:40~13:20 | 會 議 室 | 限時四十分鐘 | 1. 各組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他如自來水筆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 三、四、五年級書寫用紙:二十八格字, 大小7公分 |
作 文 | 108/04/30(二) 08:40~10:10 | 會 議 室 | 限時九十分鐘 | 1. 題目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 2. 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
閩 南 語 演 說 | 108/05/02(四) 五年級 08:40~09:20 四年級 09:30~10:10 三年級 10:30~11:10 | 會 議 室 | 《三~五年級》 限時三~四分鐘 | 講題於賽前二週公布(二個),請競賽員於賽前擇一準備,登台時就所準備題目進行比賽。 |
閩 南 語 朗 讀 | 108/05/02(四) 五年級 12:40~13:20 四年級 13:30~14:10 三年級 14:20~15:00 | 會 議 室 | 限時三分鐘 | 1. 以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篇目為題材,每位競賽員於登台前六分鐘進行準備。 2. 朗讀時間一到立刻下台。 3. 篇目內容於賽前二週公布。 ※ 三年級:從公布的二篇中自行選擇一篇朗讀 ※ 四、五年級:從公布的二篇抽一篇進行比賽 |
國 語 朗 讀 | 108/05/03(五) 三年級 08:40~09:30四年級 10:00~10:50五年級 12:40~13:30
| 會 議 室 | 限時三分鐘 | 1. 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每位競賽員於登台前六分鐘進行準備。 2. 除字典外不可參閱其他書籍。 3. 朗讀時間一到立刻下台。 4. 篇目內容於賽前二週公布。 ※ 三年級:從公布的三篇中抽一篇進行比賽 5. ※ 四、五年級現場抽題。 |
國 語 演 說 | 107/05/06(一) 五年級 08:30~09:30 四年級 09:40~10:40 三年級 10:50~11:50 | 會 議 室 | 《五年級》 限時四~五分鐘
《三、四年級》 限時三~四分鐘 | 1. 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三十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2. 在預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但不可交談。 3. 三年級賽前二週公佈題目,自行從公佈題目二擇一參賽。四、五年級於比賽當天抽題。 |
*演說類選手提前三十分鐘到場準備;朗讀類選手提前十五分鐘到場準備;書寫類選手提前十分鐘 到場準備,逾時未到者,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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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報名時限:
請各班導師於一○八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五)前線上報名或將報名表(如附件二)繳交
回教務處教學組彙整。(※事關學生權益請準時繳交報名表,感謝!)
肆、競賽員名額:
1. 三、四、五年級每班每項最多以二人參加為限。
2. 每位競賽員參賽項目以不超過兩項為原則。
伍、獎勵:
各獎項取前三名、優選一名(※視參賽實際情形而定,若未達水準,得以從缺),獲得優勝名次者,由學校於兒童朝會時,公開頒獎,以資鼓勵。另擇優進行培訓,並選出代表學校參加108年縣語文競賽之優秀選手。
陸、評審:
由教務處遴選各競賽項目具相關專長之校內教師擔任,每位評審委員統一由學校頒發校內語文競賽評審聘書,以茲感謝。
柒、經費概算:以下經費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