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三月, 2010 08:51
已超過十年了,民國八十八年,在教育部的會議室,我代表宜蘭縣教育局去開一個會,由當時的教育部次長林昭賢主持,討論教師會會務幹部減課的經費補助事宜,我在會場曾提到「教師會若在爭取這樣的補助,那是墮落的開始」,事後全教會的張輝山理事長還對我說:「校長,你話為什麼講得那麼難聽?」「那是我個人的標準,接不接受在你,當初我參與教師會的籌備會,最主要的是要確保教師的專業自主權不受侵犯,以及整個教育大環境的改善,從沒想過要為個人的利益來爭取,如果教師會的人,已淪為關注的自己的利益,那動機已經不純正,不是墮落是什麼?」這是我給張理事長的答覆。
日昨有朋友轉來一封信,除摘錄縣教師會理監事會的決議,並有「非主流教師」的一篇評述,信函的標題:「這樣的嘴臉,沒人在乎嗎?」看了信件內容,我只能說:我真的很在乎,尤其看了教師會在爭會務假的「理由」(如果這還能稱為「理由」的話),我更是對教師會「墮落到如此地步」,感到悲哀莫名,為了「提高大家出任理事長的意願」,所以在與教育處長會談時,希望教育處協助,讓教師會的會務幹部可以減課至「每週上四節課」,爭私利可以如此赤裸裸的講出來,難道真視羞恥為無物?
每週只上四節課,這恐怕會讓不少學校的主任羨慕死,我實在不相信,教師會的幹部,工作會比一個學校的主任還多;若是教育處召開的會,參與的教師是可以請公假的,這還不夠嗎?若是教師會內部的「會務」工作,那本就要利用公餘的時間來處理,怎可「假公濟私」?大家對理事長一職興趣缺缺,絕對是個危機沒錯,但那是教師會的「家務事」,成員自己要謀求解決之道,哪能要求公部門來幫忙處理?(相較之下,家長代表若與會,可得把自己的工作丟一邊,又有誰給假了?那可是攸關生計的,家長又幾曾要求要「補助」了?)再說,教師會不也是在社會處立案的民間團體而已,豈可要求公部門要「另眼相待」?若此例一開,所有的民間團體,豈不都可以要求「比照辦理」?
如果教師會的人以為「前理事長」,現正「權傾一時」,大好局面豈能不好好把握?以致提出令人側目的訴求,那根本是陷朱前理事長於不義。(正如當年我在教育局,又負責籌辦教育委員會,有次與教師會的夥伴,在大坡路的喝酒大學聚會,當場就有人興奮地對我說「校長,你在教育局,我們就有最佳的內應」,我隨即潑他冷水地回應:「你們不應該對我有不理性的期待」,目前的情勢發展,讓我感覺十一年前的情景彷彿又回來了)。
雖然朱理事長借調教育處前,我曾寫了篇「堯麟,加油」的短文給他打氣,(那時我不知他進教育處要做什麼,更不曉得他會怎麼做,如今的風雨,絕非我始料所能及,更不是我所樂見),但在此我卻要呼籲:堯麟,權力越大,更應戒慎將事,你現在要以整個縣的角度來思考,而不能單以教師會的觀點來考量,慎之!慎之!
鄭文嵐 2010.03.14

說的好!
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
教師會是不是徇私圖利,大家都可以檢視,
但如鄭前校長所論述的過程,
足以相較前人的坦蕩與今人的腐敗!
或許如同『非主流教師』所言:「這樣的嘴臉,沒人在乎嗎?」
當然在乎!
我們更要呼籲大家都要大聲在乎!
告訴教師會,不要以為絕對的權利
就可以合理化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