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三月, 2013 14:41
16 二月, 2013 10:05
03 十二月, 2012 09:21
27 十一月, 2012 16:18
宜蘭縣蘇澳鎮馬賽國民小學101年度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本校101年度校務發展計畫辦理、101有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二、目 的:
1.從活動經驗學習並養成守法習慣,加強品德素養。增進學童對民主社會生活及地方自治之正確認識、提升民主知識素養,以建設富而有禮之現代化社會。
2.教導學生實用生活法律知識,並透過學藝、自治活動、課程融入等,讓學生體驗民主法治的真諦。培養兒童的道德觀念、團體意識、愛國思想、合作習慣、法治精神及服務態度等,並促進其發展,以面對未來多元化的社會。
3.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宣傳活動,建立師生、家長正確的人權法治觀念,並重視品德教育。
三、實施原則:
1.民主法治教育以學校全體師生及家長為對象,透過融入課程或舉辦活動,宣導人
權法治的觀念,培養守法習慣。
2.教導學生實用生活法律知識,讓學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踐,進而體會民主、人權法治的真諦。
3.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法治宣導等活動,建立師生法治觀念。
4.透過公開及民主化程序,推動學校人權法治教育。
四、辦理內容:
1.成立人權法治教育推展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各處室主任、生教組長及各學年主任為委員,研議討論學校年度重要措施,擬定工作計畫,落實推動學校法治教育工作。
2.將學校相關規定公告於學校網站,促請家長與學生共同了解遵守。
3.由學校師生共同研討,訂定校規、班級公約等相關規定。
4.訓練學生自治幹部,朝會司儀、旗手、校園服務隊、衛生隊,擴大學生參與學校事務。
5.透過選舉方式產生班級自治幹部,培養學生從班級社會中體驗民主程序及服務之精神。
6.電腦課時教師指導學生上網搜尋人權法治資訊,將資訊教育融入人權法治教學及資訊搜尋,使網路教學資源共創共享,提升宣導效果。
7.將人權法治教育融入各科課程教學,落實人權法治生活化。
8.設有「人權法治教育圖書專櫃」,供師生參閱資料。
9.利用朝會時間,對於青少年較常發生之校園事件重大案件,實施人權法治教育。
10.鼓勵教師參加校外人權法治教育進修活動;並配合親職教育等活動,向社區家長宣導生活法律常識。
11. 鼓勵學生參加司法單位辦理之法律知識有獎徵答、書法比賽等。
12. 配合輔導室舉辦親職教育講座,透過家庭訪視、班親會、家長會會議,加強向家長宣導法律知識及學校各項規定,並指導學生共同實踐。
13. 安排學校師生參觀各地方法院等相關機構,函請專人解說並作教育性指導。
14. 鼓勵學生及家長共同參社區團體所辦理之法律知識宣導講座及成長研習等相關議題活動。
15. 六年級各班推薦一位小朋友參選「自治小鎮長」、「環保小署長」,由中、高年級票選產生,體驗民主投票程序。
六、經 費:由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或家長會支應。
七、本辦法經教職員校務會議討論修訂通過,呈校長核可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張國志 主任:廖婉秀 校長: 林己煜
12 十一月, 2012 09:57
28 十一月, 2011 12:48
宜蘭縣蘇澳鎮馬賽國民小學100學年度法治教育租稅教育計劃
壹、目的:
透過宣導活動加強學生守法觀念,進行有獎徵答活動提高學生興趣並對於租稅的意義能進一步了解,培養學生守法情操。
貳、時間:100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1:30-3:00
參、活動內容:
一、進行租稅教育專題演講、進行有獎徵答活動。
二、出刊相關海報陳列。
肆、活動地點:本校歡顏館
伍、參加對象:本校五年級師生
陸、主辦單位:學務處、宜蘭稅捐處
柒:協辦單位:教務處、輔導處及學年教師。
捌、活動經費:相關經費由學生活動費支付
玖、本計劃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28 十一月, 2011 12:47
09 十一月, 2011 14:58
宜蘭縣馬賽國小友善校園週成果彙整一覽表 | ||
辦理時間 | 活動規劃/摘要 | 備註 |
100.02.16 08:00 | 全縣反霸凌宣誓活動: 1. 學校製作反霸凌胸章貼紙,全校朝會時一起貼上,於朝會時宣示反霸凌。 2. 校長、家長會長宣導反霸凌相關內涵;加強宣導反霸凌申訴網站與電話。 | (全校師生) 體育館 |
100.02.15 _ 100.02.19 | 粉紅告白無罪: 以班級為單位,選定第一週某一天,每個人寫出曾經做過對不起別人的一件事,並向當事人表達歉意。 | (中、高年級) 各班教室 |
100.02.14 _ 100.02.19 | 班級團體輔導活動: 1.高年級協助低年級整理環境打掃或說故事。 2.打破班級界線,請學生到各班向老師進行禮貌或祝賀語。 提供小孩不笨、海洋天堂、我們這一班等影片 7.配合主題繪本教學活動。 | 1_6年級各班於本週進行並完成成果紀錄表 各班教室 |
100.02.15 - 100.02.18 | 友善天使: 以班為單位,選友善天使,進而推選出校園友善天使人選進行表揚 並請友善天使協助校園反霸凌推動宣導。 | 每年段 推選一名 |
100.02.19 | 1.校園友善天使表揚活動。 2.配合宣示反霸凌;鼓勵全校教職員工、班級學生19日活動當天用粉紅色系飾品或衣物,裝扮自己並塑造班級特色;再選拔各年段最友善班級。 3.好人卡:以班為單位,每人發一張卡片,寫出想對同學或師長說的鼓勵話語。 | (全校師生) 體育館 |
單位主管: 林己煜 填報人: 廖婉秀
(本表請自行延伸)
08 十一月, 2011 09:58
08 十一月, 2011 09:58
100學年 度 自 治 小 鎮 長 環 保小 局 長 工 作 計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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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賽 國 民 小 學100學 年 度 自 治 小 鎮 長 環 保 小 局 長 工 作 計 畫
一、依據:
1.本校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輔導工作計畫。
2.教育部制定落實民主法治實施要領。
二、目 的:
1.發揮學生自治精神,協助學校推展各項活動。
2.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精神,落實民主法治觀念。
三、實施要領:
1.本校自治鎮定名為「馬賽國民小學自治小鎮」。
2.自治鎮設鎮長一人,環保小局長一人及幹部若干人,幹部由自治小鎮長和環保小局長共同指派之。
3.自治小鎮長與環保小局長之級任老師為實際輔導教師,與訓導處相互配合運作之。
四、工作內容:
1.每學年票選乙次自治小鎮長和環保小局長。
2.反應學生意見作為辦學參考。
3.協助各項活動達到「做中學」目的。
五、職責:
自治小鎮長:
1.協助學校推展整潔秩序工作並負責管理學生服務隊。
2.反應學生意見作為校務改進參考。
環保小局長:
負責本校環境保護工作之執行及督察。
六、選舉規定:採祕密投票方式,各項規定如下:
1.候選資格:自治小鎮長為本校六年級學生,環保小局長為本校五年級學生,並經班級推薦品學兼優參選者始具候選資格。
2.投票資格:凡馬賽國小三年級以上在校生,皆有投票資格。
3.當選資格:依開票結果最高票者當選。
4.任期規定:任期一年。
5.候選人登記:五、六年級各班推薦人選﹝各班一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學務處登記,逾時不登記者,視同放棄,號次則依班級訂之。
6.投開票所:全校設一投開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皆由學務處指派高年級學生擔任,學務處負指揮監督之責。
7.開票規定:公開唱名,逐一計票。
8.競選活動規定:
(甲)競選活動時間:100年9月13日至99年9月22日。
(乙)介紹候選人及政見發表會:100年9月20日上午學生朝會。(於歡顏館)
9.投開票日期:100年9月23日上午8:00於歡顏館進行投開票。
七、指導單位:學務處。
協辦單位:教務處、總務處、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