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十二月, 2013 14:02
宜蘭縣頭城鎮頭城國小102學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102年10月29日家庭教育委員會審議後通過
一、依據:
(一)《家庭教育法》-100年12月28日修訂。
(二)「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102年 5 月13日府教終字第 1020074869函修正發布。
(三)「宜蘭縣各級學校成立家庭教育委員會注意事項」-家庭教育中心文號宜家字第1020000698號
(四) 依據「宜蘭縣頭城鎮頭城國小家庭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實施目的:
(一)增進家庭生活知能,強化正確家庭價值觀,健全國民身心發展。
(二)培養良好家庭生活之能力,營造幸福家庭,建立祥和社會。
三、實施範圍:
(一)親職教育。
(二)子職教育。
(三)兩性教育。
(四)婚姻教育。
(五)倫理教育。
(六)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四、推動組織:本校家庭教育委員會組織成員如下:
職稱 | 職務 | 姓名 | 性別 | 職掌工作 |
主任委員 | 校長 | 黃志聖 | 男 | 督導家庭教育實施相關事宜 |
副主任委員 | 家長會長 | 林俊誠 | 男 | 1.推動辦理家長會親職教育事宜。 2.協同學校推動家庭教育相關事宜。 3.擔任家庭教育推動顧問。 |
委 員 | 家長副會長 | 高政文 | 男 | 1.推動辦理家長會親職教育事宜。 2.協同學校推動家庭教育相關事宜。 3.擔任家庭教育推動顧問。 |
委 員 | 家長代表 | 林文助 | 男 | 1.推動辦理家長會親職教育事宜。 2.協同學校推動家庭教育相關事宜。 3.擔任家庭教育推動顧問。 |
執行秘書 | 輔導主任 | 莊淑媛 | 女 | 1.統籌辦理家庭教育推動事宜。 2.擬定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3.彙整家庭教育推動成果。 |
委 員 | 教務主任 | 陳光照 | 男 | 1.督導班級家庭教育課程實施事宜。 2.協力推動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
委 員 | 學務主任 | 莊良助 | 男 | 1.推動兩性(婚姻)、倫理(品德)教育工作。 2.協力推動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
委 員 | 教師代表 | 魏婉茹 | 女 | 1.執行家庭教育課程。 2.彙整家庭教育課程實施成果。 3.協力推動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
委 員 | 教師代表 | 林雲苓 | 女 |
五、實施原則:
(一)全員參與:家庭教育推動委員會共同規劃家庭教育實施計畫,交由輔導室統籌辦理,其他處室協同執行,全校親師生共同參與。
(二)非融入課程:各年級學生於每學年於正式課程外,均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三)多元彈性:學校辦理相關活動應適當融入親職、子職、性別、倫理、婚姻、家庭資源與管理等家庭教育實施內涵。
六、實施項目:
(一)家庭教育融入各學年領域課程實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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