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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選手注意事項.doc

參賽選手注意事項

  1. 本次賽會採用電動計時及終點攝影成績判讀,結合RFID感應判讀系統,全程及半程馬拉松之選手感應晶片訂於選手號碼布上,請於取得號碼布時務必核對參賽選手姓名、編號(號碼布號碼)、參賽組別等資料,以免因感應晶片發放錯誤,導致權益受損。
      報到時或比賽前參賽選手得於『資料確認處』或『網路公告』,查詢及確認個人基本資料。
    • 參加全程馬拉松(42.195K)及半程馬拉松(21K)選手號碼布上之感應晶片請勿撕下或損毀。以免參賽權益受損。
  2. 終點處設有三道入口,請依指引牌及裁判人員引導,進入正確之終點入口道。
  3. 衣物保管:當日6:10-6:30請持號碼布至「衣保處」寄物(限馬拉松、半程及10Km)08:00起憑號碼布領回衣物,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
  4. 安全第一,身體若感不適請立即停止競賽。
  5. 請服從裁判及交通員警之指示進行比賽。
  6. 為避免爭議,請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7. 我健康組(五公里)無製發號碼布,歡迎踴躍參加。
  8. 競賽規程請詳閱。
  9.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選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者,請休息半小 時後至成績證明處,領取成績證明。
  10. 郵寄報到選手,號碼布、秩序冊統一於97年12月1日以限時掛號寄出,請注意收取。

馬拉松競賽路線圖

 鐵路局公告:

加班車:127凌晨315分由台北發車至宜蘭(

       上午522分到達)區間車。

File2008宜蘭馬拉松競賽規程.doc(檔案下載)

一、活動目的:推廣全民路跑風氣,落實休閒正當運動,體驗路跑的樂趣與益處,增進全民健康促進觀念,養成終身運動的習慣,以奠定國民健康根基,提昇全民路跑運動水準。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暨田徑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六、贊助單位:
財團法人家樂福文教基金會
七、競賽日期:
97年12月7日(星期日)上午六時
八、
競賽地點:起點及終點皆為宜蘭運動公園
九、參加對象:凡對馬拉松及路跑有興趣之中外人士,符合參加規定年齡者,均可報名參加。

十、競賽組別:

(一)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組(男、女各分6組)

男    甲

民國32年前

女    甲

民國32年前

男    乙

民國33年-民國42年

女    乙

民國33年-民國42年

男    丙

民國43年-民國52年

女    丙

民國43年-民國52年

男    丁

民國53年-民國62年

女    丁

民國53年-民國62年

男    戊

民國63年-民國72年

女    戊

民國63年-民國72年

男    己

民國73年-民國81年

女    己

民國73年-民國81年

 (二)路跑10公里組(男、女各分8組)

男  甲

民國27年以前出生者(含27)

女  甲

民國27年以前出生者(含27)

男  乙

民國27年-民國32年

女  乙

民國27年-民國32年

男  丙

民國33年-民國42年

女  丙

民國33年-民國42年

男  丁

民國43年-民國52年

女  丁

民國43年-民國52年

男  戊

民國53年-民國62年

女  戊

民國53年-民國62年

男  己

民國63年-民國72年

女  己

民國63年-民國72年

男  庚

民國73年-民國81年

女  庚

民國73年-民國81年

男  辛

民國82年-民國85年

女  辛

民國82年-民國85年

 

 

 

 

 

 

(三)我健康路跑組 (5公里,不分組)

(四)視障選手:
只接受視障協會統一報名,參加路跑活動之視障朋友,必須有陪跑人員方可報名參加,陪跑人員不另計算成績。(陪跑人員限1人不須繳報名費,亦不發給紀念品;若陪跑人員非事先報名之本人,亦不發給成績)。

十一、競賽路線:

(一)馬拉松組(限時6小時內完成):
宜蘭運動公園南側公園路-凱旋路(右轉)-浮洲大橋-溪洲路(右轉)-葫蘆堵大橋-大洲(右轉)-上將路二段-大洲國小-三星-泰雅大橋;原路折返。

(二)半程馬拉松組(限時3小時內完成):
宜蘭運動公園南側公園路-凱旋路(右轉)-浮洲大橋-溪洲路(右轉)-葫蘆堵大橋-大洲(右轉)-上將路二段-大洲國小;原路折返。

(三)路跑10公里組(限時1小時30分內完成):
宜蘭運動公園南側公園路-凱旋路(右轉)-浮洲大橋-溪洲路;原路折返。

(四)我健康路跑組(5公里):
宜蘭運動公園南側公園路-凱旋路-凱旋國小;原路折返。

十二、獎    勵:

(一)馬拉松組:

1.男、女兩組總成績各前8名頒發每人獎牌乙面及獎金12,000元、10,000元、8,000元、6,000元、5,000元、3,000元、2,500元及2,000元。

2.於時限(6小時)內完成全程者,另可得到紀念完成獎牌、浴巾及成績證明書乙紙(成績證明書將於賽後當場發給,若需事後補寄者,請於賽後一週內與宜蘭縣員山鄉內城國小任立誠主任洽詢;電話:03-922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半程馬拉松組:

1.男、女兩組總成績各前8名頒發每人獎牌乙面及獎金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500元、1,500元、1,200元及1,000元。

2.於時限(3小時)內完成全程者,另可得到紀念完成獎牌、浴巾及成績證明書乙紙(成績證明書將於賽後當場發給,若需事後補寄者,請於賽後一週內與宜蘭縣員山鄉內城國小任立誠主任洽詢;電話:03-9221830。逾期不予受理)。

(三)路跑10公里組:

        男、女兩組總成績各前8名頒發每人獎牌乙面及獎金3,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及600元。

(四)10km路跑、半程馬拉松及馬拉松各分組(依年齡)錄取名次如下:

各組按報名人數1-20人錄取2名,21-50人錄取3名,51-100人錄取6名,101人以上取優勝前8名。每人頒發獎牌乙面。

(五)各組總成績優勝者,不再列入各分組名次計算。

(六)我健康路跑組:不計名次,跑完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

十三、比賽各相關時程及報名費用:

比賽項目

馬拉松/42.195KM

半程馬拉松/21.0975KM

10公里 / 10KM

我健康路跑組/ 5KM

報名費

NT$:700元

NT$:500元

NT$:300元

免報名費

報名日期

97年9月26日至 97年10月27 日

限時

6小時

3小時

1小時30分

60分鐘

檢錄時間

06:30

06:30

07:10

不需檢錄

出發時間

07:00

07:00

07:30

07:30

集合地點

宜蘭運動公園

 

十四、頒獎時間:各組總成績前八名確定時暨各分組成績錄取名次確定時立即頒獎)

十五、頒獎地點:比賽終點處(宜蘭運動公園)。

十六、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採網際網路方式報名後寄送紙本報名資料連同報名費寄達指定地址方式: (網址:http://2008mara.ilc.edu.tw)。

(二)網路報名日期:民國97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97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三)各單位或個人完成網路報名後,須將網路報名表列印,經核對無誤後,由參賽單位或個人於報名表上蓋章或簽名,連同切結書、身份證或駕照影本、報名費於97年10月27日(星期一)前寄送或親送至宜蘭縣員山鄉內城國小(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內城路486號,以郵戳為憑),始完成報名手續【若未即時寄達報名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者,將視同未完成報名;另大會不接受臨時及逾時之報名】。

(四)報名費採行郵政匯票方式,匯票抬頭應填寫【宜蘭縣體育會】,並請務必於報名信封外側填寫清楚「參加97年宜蘭縣全國馬拉松錦標賽活動」。

(五)宜蘭縣員山鄉內城國小電話:03-9221830。

十七、報 名 費:

(一)馬拉松組:每人新台幣700元(保險費、紀念衫、紀念獎牌、浴巾等)。

(二)半程馬拉松組:每人新台幣500元(保險費、紀念衫、紀念獎牌、浴巾等)。

(三)路跑10公里組:每人新台幣300元(含保險費、紀念衫等)。

(四)我健康路跑組:不需報名費。

十八、報到時間及方式:方式有三種如下

(一)親自報到:97年12月5、6日(星期五、六)9-17時,請持報到回執單至宜蘭縣體育會(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地下室)領取號碼布等物品。

(二)委託報到:無法親自報到委託他人代理者,受託人需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登記。

(三)郵寄報到:選擇郵寄代理報到者,其回郵郵資統一以等值郵票替代,切勿以放入現金方式或併計於報名費郵政匯票之中方式

1.郵寄代理報到(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報到者,請選擇郵寄代理報到,並在報名時勾選郵寄代理報到並繳交郵寄代理報到費用(統一以等值郵票替代),以方便作業,郵寄範圍僅限臺灣境內)

2.凡郵寄代理報到者,將不另行寄發報名回執單。包裹(內含號碼布等物品)將於活動3日前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3.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至宜蘭縣體育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4.郵寄代理報到回郵郵票請於報名同時繳交。4人以下每人100元等值面額郵票。5至20人共500元等值面額郵票。21至50人共1000元等值面額郵票。51至100人共1500元等值面額郵票。101至200人共2000元等值面額郵票。

5.扣除實際寄送所需郵票後,大會將會將剩餘郵票放入該包裹中寄回。

(四)請持大會所寄發的賽前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回執單將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若未收到,請與宜蘭縣員山鄉內城國小任立誠主任洽詢,電話:03-9221830。

(五)於報到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及身份證証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逕向宜蘭縣體育會查詢,領取報名回執單副本辦理報到。

十九、衣物保管:當日6:10-6:30,請持號碼布至「衣保處」寄物(限馬拉松、半程及10Km組);08:00起憑號碼布領回衣物,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自行負責歉難賠償。

二十、注意事項:

(一)競賽途中選手不得以車輛或他人陪跑。

(二)報名時須先交志願書並簽名,未繳交者以棄權論。

(三)請參賽之選手務必注意考量本身健康之狀況,如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應自行負責。

(四)所有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參加比賽,未帶者裁判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請各位親愛的跑友,視自己當日體能狀況量力而為,請於活動前一日保有充足的睡眠,建議當日路跑前至少2小時先用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跑者自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內,大會保險以公共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承保範圍。

(六)每人報名僅限一項目一組別,不得重覆報名。

(七)請審慎填寫報名表資料,凡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要求更改比賽項目或要求退費。

二十一、申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壹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二十二、本活動任何未盡事宜,得由大會補增修訂公佈之(請隨時注意大會網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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