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十一月, 2005 22:10
本(宜蘭)縣「值導護制度」可有相關之規定,可有補休之相關公文或宣示呢!?
不知縣內各校之處理方式為何!?歡迎大家提供不同看法!?
有明確訊息或規定亦請大家提供!!
(本則新聞如下,載自2005-11-18聯合報)
導護計時卡 教師反彈![]()
記者王紀青/高雄縣報導
高雄縣文賢國小一群女教師向縣教師會投訴說,該校訓導主任發給老師「計時卡」,每周須站滿4小時導護才能補假半天,老師覺得尊嚴被踐踏。 @ http://udn.com
文賢國小訓導主任鄭建良對「計時卡」引發老師反彈,昨天公開在朝會中向全體教師道歉,他強調若教師不認同「計時卡」,可檢討改進,深感委屈的他並口頭向校長蘇禹銘請辭主任,但被校長慰留。
這群女教師說,本學期開始,文賢國小的導護工作實施「計時制」,訓導主任鄭建良還說「站多久,補多久」,每星期要站導護滿4小時才可補假半天,每位老師發一張計時卡,要按實際執勤時間填寫。
女教師說,就算以周為單位,每天早上和下午都輪值,也不容易站滿240分鐘;鄭主任還威脅全校老師,說未準時站導護者,要送考績委員會參考,但主任卻不用輪值導護。
鄭建良說,教育局規定值周導護可補假半天,但要值多少小時才可補半天假並未明確規定,學校是比照行政人員補假辦法規定一周導護4小時就可補假半天。
鄭建良還說,學校早上只有一個路口、下午有三個路口需站導護,為讓值周教師有補假的依據,才設計「計時卡」,由教師依個人值勤狀況填寫,校方從未刻意去「查」,他不知道此舉會讓教師覺得尊嚴被踐踏。
鄭建良強調,他從未說過「站多久、補多久」,當初訂定導護辦法時,他擔心會碰上不適任教師拒絕配合導護工作,才建議列入考績考核,但已被校務會議否決,至於主任不必輪導護,也是教師在校務會議通過的提案,並無特權。
【2005/11/18 聯合報】

我們學校在上學期即已實施導護補休。這學期我輪過兩輪的導護,也請了兩次各半天的補休。